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库存电芯公开竞价销售公告
依托中国招标投标网(www.cecbid.org.cn),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透明的原则处置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库存电芯,特通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价。本项目选取一家中选单位,按照价格优先规则,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处置方,将选取报价总计金额最高为中选价格。若本项目的报价低于公司预期时,处置方将结合处置报价排序(从高到低)依次沟通确定中选单位。
二、由中选单位负责产品回收及相关费用,包括运输、辅助人工及专用转运托盘等。
三、付款方式:银行对公转账。
四、结算方式:款到指定账户方可提货。(以实际库存为准)
五、运输要求:专用货车。(转用容器需中选单位自备)
六、装运地点: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部仓库。
七、所有权转移: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中选单位,处置方应予以协助配合。
八、处置保证金缴纳时间:处置单位须在2023年09月11日12时前将处置保证金50万元以银行转账方式汇至处置方的银行账户方可参与本次处置,以竞标单位汇出时间为准(汇款请备注: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库存锂电池回收电池处置保证金),届时未交纳处置保证金或未能足额交纳处置保证金的将视为弃权处理。
九、报价单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字迹清晰便于确认,对于字迹不清难于辨认的以处置方理解为准,报价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处置文件如出现手工改动的,予以作废。处置报价单必须由意向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署并每页加盖公章。意向人一旦报价,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产品状况、运行要求及处置的规定。
十、意向人必须在2023年09月11日12时前将处置报价单递交处置联系人。(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处置)
处置文件递交方式:快递寄送或邮箱传送。(地址:泰兴市城东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庆东路南侧 。邮箱:taizhounaxin@163.com )
联系人:蔡 蕾,联系电话:13505265119
十一、处置结束后中选单位缴纳的处置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或货款,未中选单位缴纳的处置保证金在中选通知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付款账户。(不计利息)
十二、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处置方拥有本次处置的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自行下载)
泰州纳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