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畜禽饲料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某部畜禽饲料采购招标
(二)地 点: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
(三)质量标准:
添加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浓缩料和全价料质量标准:企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
(四)资金来源:批复资金
(五)项目预算:约95万
(五)招标内容:玉米、麸皮、鸡料精、母猪料精、育肥猪料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8至2023年7月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20时,下午3:30时至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发至招标联系人电话,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确定方法
招标人确定本次招标符合招标数量的企业为3(含)至7家(含),若少于3家则重新发布公告,若报名企业数量为3至7家,则直接发放招标文件,若报名企业数量超过7家,则通过抓阄方式选取7家作为投标单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领取地点: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
(二)领取时间: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20时,下午3:30时至6:30时领取招标文件。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三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469587601@qq.com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八、郑重申明
在项目招标期间,若投标单位发生围标、串标、诬告等违法行为,我们将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我们将违法记录提供给地方相关部门,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我部任何项目的投标(包括且不限于大型项目的公开招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
邮 编:732750
联系人:丁先生、许先生
电 话:0937-2460354/18209370005/18693720315
传 真:0937-2460444
监督(投诉)电话:0937-2464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