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免费报名和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3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JDGR2023-GZ-FJ054
项目名称: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总价 (人民币) | 服务要求 |
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国内服务) | 2 | 年 | 200000.00 | 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评估服务的通知,需在2小时内响应,4-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对处置资产进行评估,每次评估周期不超过7个日历日并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财政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备案证明材料)。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5月3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
方式:现场或线上报名,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jd10@163.com邮箱,同时将获取谈判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的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截止时间:2023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时间:2023年6月2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赣州市人民医院
地 址:赣州市梅关大道16号
联系方式:0797-5889321
名 称: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
联系方式:0797-8160099
开 户 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江支行营业部
账 号:2881000103080002976
邮箱:gzjd10@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晨永
电 话:0797-8160099
附件:采购项目需求
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资产处置评估服务项目;
2、服务内容:对釆购人确定的待处置资产按批次进行评估并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资产范围包括:公共基础设施、医疗设备、通用设备、家具类等。具体清单以采购人实际评估内容为准。
3、其他内容:
①响应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相对固定。
②本项目固定合同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内,付款达到合同金额,合同自动终止;服务期满2年,付款未达到合同金额,合同也自动终止。
③项目折扣率不得高于20%,高于该折扣率的报价将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成交供应商在服务期内,接到采购人评估服务的通知,需在2小时内响应,4-6小时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对处置资产进行评估,每次评估周期不超过7个日历日并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
3、验收:此项目在每批次待处置资产出具正式的资产评估报告,并完成拍卖后验收合格。
4、履约保证金:响应供应商按合同金额5%向采购人现金转账(或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缴纳本项目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所有服务完成后一次性无息退还,如有违约,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5、付款方式:本项目按批次据实支付,按照《江西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赣发改收费字[2011]3008号)计算得出的费用*成交折扣率计算最终评估费,评估费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评估费包含税及差旅费、餐饮费等各种费用。合同签订、每批次服务完成、验收合格,收到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税票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如有违约,按合同规定处理。
6、违约责任见合同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