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某部排污管道迁改,建设地点为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建设内容:DN100PE管道改迁敷设约930米及相应土方开挖及回填,计划工期40日历天。
二、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近三年来完成单项工程合同5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及“三资”企业投标。
三、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9日至4月3日下午18:00前,将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过短信发至招标联系人电话,并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
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1419681034@qq.com。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组织抓阄后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日18时整,逾期不再受理。
四、确定方法
招标人确定本次招标符合投标数量的企业为5(含)至7家(含),若少于5家则重新发布公告,若报名企业数量为5至7家,则直接发标,若报名企业数量超过7家,则通过抓阄方式选取7家作为投标单位。
请报名单位于2023年4月4日9时30分前到甘肃省东风场区参与抓阄(后续时间不再另行通知)。
五、携带材料
代表企业前往现场报名抓阄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其中授权委托书姓名必须手签版。
2.50万元以上市政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验收报告等)。
六、郑重申明
在项目招投标期间,若投标单位发生围标、串标、诬告等违法行为,我们将作出处罚,情节严重的,我们将违法记录提供给地方相关部门,永久从我部企业名录中移除,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我部任何项目的投标(包括且不限于大型项目的公开招标)。
七、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先生
移动电话:18509378521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20,15:30-18:30)
八、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郑先生
移动电话:13399373308
(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20,15:30-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