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DGR2023-GZ-FJ024
二、项目名称:毛发毒品检测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济南创兴威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冶中路鲁商凤凰广场2-804
成交金额:肆拾壹万陆仟捌佰捌拾元整(¥4168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毛发毒品检测服务 1.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毛发样本初筛,对每份样品进行吗啡、冰毒、氯胺酮共计3种常见毒品初筛检测并出具检测结果。
2.供应商针对初筛检测结果阳性的样本必须送有资质的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进行复核并出具检测报告,实验室检测至少应包括o-单乙酰吗啡、吗啡、甲基苯丙胺、苯丙胺、氯胺酮、去甲氯胺酮、MDMA、MDA、可卡因、苯甲酰爱康宁、四氢大麻酚、甲卡西酮、可待因及氟胺酮等14种物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合作的司法鉴定中心资质证书复印件及合作协议复印件或针对以上内容的承诺函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应必须准备配套工作方案,在收到采购人提供的毛发样本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结果清单及检测报告等材料,反馈给采购人。
4.供应商应当对检验工作负责,须按照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标准、行业标准和检验技术要求开展毛发样本毒品检验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并对出具的结果报告单真实性负责。具体检测依据为公安部《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公禁毒【2018】983号)和《毛发中毒品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5.供应商必须配备毛发检测等方面的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和设施场所。
6.供应商应妥善保存所有的检测档案(包括收检记录、检测结果、检测记录、已检测试剂卡和图谱),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并且相关内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7.供应商自开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3个(含)以上毛发毒品检测服务相关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9个月服务期。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禾丰(组长)、郑新宇、江声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固定收费,本项目代理费为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相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起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公安局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29号
联系方式:0797-8685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九鼎赣饶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
联系方式:0797-816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