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良山镇等5个乡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 |||
招标单位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政府 | ||
项目名称 | 渝水区良山镇等5个乡镇环境综合治理提升工程(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 ||
项目地址 | 新余市渝水区 | ||
招标范围 | 项目总投资约为72207.25 万元,项目总用地面积14483.25亩,包含5个乡镇,共19个矿点,主要进行矿山和山体生态修复治理,建设期2年。 | ||
招标控制价 | 722072500.00元 | 开标时间 | 2023年2月27日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龙洲实业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7220725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93分 |
第二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市中创矿业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7220725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87分 |
第三中标排序单 位名称 | 新余铁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质 | |||
投标报价 | 722072500.00元 | 综合评估法总得 分 |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 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 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 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 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