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丽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其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凤梅园电动观光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8-KF-F004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2轮2座电动巡逻车(国产产品) | 2 | 台 | 款式:标准型;尺寸:18英寸 ;荷载人数:双人;等,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157600.00 |
2 | 14座电动火车头观光车(国产产品) | 2 | 台 | 电池:免维护电池6V/只,12只;电机:高效铜绕组72V/5.5KW电机;交流72V/7.5KW;等,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磋商文件的购买时间:2018年3月8日至2018年3月14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六、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3月19日14:3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磋商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七、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九、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赣州丽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大道66号
电话:0797-8682245
联系人:艾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电话:0797-8160099
传真:0797-8160099
邮箱: gzjd10@163.com
联系人:钱婷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0234488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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