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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民法院送达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2年12月07日 打印 收藏

南江县人民法院送达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谈判邀请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 南江县人民法院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南江县人民法院送达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谈(2022)37号

2.采购项目名称:南江县人民法院送达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人南江县人民法院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采购预算金额案件集约送达130元/个;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通过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21208日至20221209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址: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报名不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及报名表(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报名表。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12159:1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但因邮寄导致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十、谈判地点: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 

十一、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联系方式

  人:南江县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巴中市南江县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139-8165-2858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

   编:635600

人:女士    

联系电话:0827-869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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