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智能IC卡水表采购更换项目 | 发布日期 | 2017年10月18日 至23日 | |
招标单位 | 63963 部队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招标采购内容包括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和售后服务的全部工作。 1.1000块智能IC卡水表采购安装,公称直径15、20mm,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及安装期:签订合同后 45 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检测完毕。 3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合格。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以及军队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供应商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若为代理商的必须具有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报名日期 | 2017年10月18日至23日 | 报名时间 | 9:00-11:00; 15:00-17:00 | |
报名地址及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槐树岭3号院2号办公楼 联系人:邓助理 电话:18810847295 | |||
报名方式 |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以下资料原件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1.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到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即可)。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是三证合一的证书。 3.所投产品制造商专项唯一授权书(代理商提供)。 4.参与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