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中国招标投标网 请登录 免费注册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公路管理局2011年—2013年项目决算审计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7-GZ-F024)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2017年09月07日 打印 收藏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2011年—2013年项目决算审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部分潜在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经与采购人商定答复如下:

1.答疑事项一

问:招标文件三、采购项目需求中“1.1对2011-2013年养护大中修、路面改造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并在合同签订60日内向市公路管理局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合同签订7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定稿。”与四、合同条款中“5.1履行期限:卖方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20日完成审计报告初稿,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完成审计报告最终稿。”的期限不一致,是以哪个为准

答:以在合同签订60日内向市公路管理局出具审计报告初稿,合同签订75日内出具审计报告定稿为准。

此答疑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人物专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