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GZJD2017-GZ-F013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品目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项目预算(元) |
一 | 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一揽子”保险项目 | 1 | 项 | 本招标项目为车辆(设备)险、雇主责任险及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一揽子保险项目,投保范围包括赣州管理中心本部、中心所属单位车辆(设备)及人员。本招标项目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内每年签订一次。 | 90万元/年 |
(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顺序决定。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持有营业执照,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的资格。
2.响应人为地级分公司及其以上级别的保险公司,同一保险公司的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得同时参与竞争性磋商。
3.响应人近三年的财务经营状况良好,有足够经营能力承保本项目;响应人的偿付能力达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偿付能力标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
4.响应人必须在项目所在地(江西省吉安市、赣州市)设有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备案的保险服务分支机构。
5.近三年未因保险业务收到保险监管部门的公开处罚。
6.响应人必须对所有标的物进行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购买: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资料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七)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7年6月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磋商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八)响应保证金: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16000.00),须在磋商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未成交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质疑或投诉时,在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九)付款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付款,人员险保费一次性付清,车辆(设备)险保费按每批次实际投保车辆(设备)支付。
(十)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公告发布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www.cec.gov.cn)、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赣州管理中心网(http://www.jxgsgl.com/gzglzx/Index.shtml)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江西省高速集团赣州管理中心
地址:赣州市迎宾大道101号
电话:0797-8325177
联系人:廖先生
代理机构: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电话:0797-8160099
传真:0797-8160099
邮箱: gzjd10@163.com
联系人:邬小姐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车站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0234488106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