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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2年06月09日 打印 收藏

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于2022年6月80930分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标。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NMG00014000000438

招标范围:工程治理范围为泄水闸以北,新开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区域,治理总面积353.6hm²。(1)道路维修工程总长24.76km;(2)堤内边坡细沟治理长度2.0km,面积16000m²(3)拆除工程1293 m²;(4)植被恢复73.65hm²(造林工程73.65hm²,种草工程43.47hm²,新开河镇段美化绿化5.65hm²),治理长度16.4km;(5)河道管理范围防侵入监控系统1套,监控范围16.8km;(6)其他防护工程(东大堤防护围栏8.2km,限高门架4座,上堤护栏12段,警示牌12个)(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17710705.00元

二、开标结果

参加本次会议的投标单位:

1、山东半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洛阳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仟柒佰肆拾肆万肆仟捌佰捌拾壹元贰角陆分

¥:17444881.26元)

计划工期55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工程承包合同执行)

项目经理:时德山,证书编号:黑223141422310;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仟柒佰伍拾壹万伍仟捌佰贰拾柒元玖角壹分

¥:17515827.91元)

计划工期:55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经理:刘爱霞,证书编号:豫1412017201900824;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三中标候选人:山东半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壹仟柒佰肆拾万零玖仟陆佰贰拾叁元整

¥:17409623.00元)

计划工期:554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项目经理:王晶,证书编号:鲁1372015201719412;

质量标准: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否决投标情况及原因:

评标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从内蒙古自治区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随机抽取了  7   名经济及技术专家组成了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满洲里市农牧水利局对评标委员会组成过程进行了监督。

2、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评审和评价内容

3.1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要求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有  8  名投标人通过了初步评审,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山东半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

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

洛阳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

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2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标评审要求进行评审。有  8  名投标人通过了技术标评审,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山东半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

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

洛阳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

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3商务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文件,按照评标办法中的商务标评审要求进行评审。有  8  名投标人通过了商务标评审,名单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1

山东半岛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

河南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大庆超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

洛阳旭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

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

河南金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7

河南山河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河南省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4澄清、说明和补正

四、公示期

2022年6月9-2022年6月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人:满洲里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6288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满洲里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南楼2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69998

公告日期:2022年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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