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号救护所新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90#救护所新建工程 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486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配套建设水暖电信及室外场坪车棚等设施。
2.2建设地点: 甘肃 省 酒泉 市 东风场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486平方米 估算价: 1837552.08 (元)
2.4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现有桁架结构车棚及部分场坪拆除,新建面积486平方米;配套建设其他设施等。
2.6其他: 招标范围及其他信息以招标人最终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非“三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独资)且无外资控股,近三年来(2019年、2020年、2021年)完成单项工程合同2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不少于三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场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来(2019年、2020年、2021年)完成单项合同项目200万元建筑工程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申请人的条件:①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处于锁定状态的;②申请人有不良记录的(具体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③其他不适合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情况。
3.4其他要求:本项目将对项目经理进行锁定,不允许参加其他项目相关活动。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中 随机抽取 产生 7 个。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2022 年 5 月31日至 2022 年 6 月2日,每日上午9时至 12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 报名登记或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名(将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电话、接受资格预审文件的电子邮箱编辑为Excel电子表格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并附经办人在企业的社保证明。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以招标联系人收到的电子邮件为准,如申请人发送的邮件招标联系人未收到、收到的邮件打不开或收到的邮件信息不全视为无效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2年6月 3 日至2022年6月 4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6时至19时,在 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或通过报名时登记的电子邮箱接收资格预审文件(需把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电子版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审核通过后招标联系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6 月10 日19时00分,地点为 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可通过邮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快递公司揽件时间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前,并在7日内送达东风场区的申请文件予以受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邮寄申请文件不予受理;申请人需将快递单号、快递公司揽件截图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邮件发送至招标联系人邮箱。)
7.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中国招投标网 媒介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招标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
地 址: 甘肃省酒泉市东风场区
邮 编: 732750
联 系 人: 周先生
电 话: 13830189630(微信号同)
传 真:
电子邮件: 59176834@qq.com
网 址:
开户银行: 工行甘肃省东风场区分行营业室
账 号: 272004000902670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