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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22年05月16日 打印 收藏

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NMG00014000000438

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拟建的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已由满审服投字〔2022〕1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2.2、建设规模:工程治理范围为泄水闸以北,新开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区域,治理总面积353.6hm²。(1)道路维修工程总长24.76km;(2)堤内边坡细沟治理长度2.0km,面积16000m²(3)拆除工程1293 m²;(4)植被恢复73.65hm²(造林工程73.65hm²,种草工程43.47hm²,新开河镇段美化绿化5.65hm²),治理长度16.4km;(5)河道管理范围防侵入监控系统1套,监控范围16.8km;(6)其他防护工程(东大堤防护围栏8.2km,限高门架4座,上堤护栏12段,警示牌12个)(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新开河沿线

2.4、计划工期:55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6月25日,计划工日期:2023年12月31日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呼伦湖流域治理资金,已落实。(施工控制价:17710705.00)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以上资质为住建部最新资质要求(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2月30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为有效资质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

同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监控系统的能力,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设备及建设服务。(监控设备规格详见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相关资质证照电子版在投标人主体库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详见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相关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投标人应对其主体库内相关信息应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人员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开评标方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企业信息完善;1、企业基本信息及业绩应当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主体信息登记完善。2、企业资质信息应当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主体身份申请中对应主体身份上传主体身份。

3.5未在满洲里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A在线办理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项目经理以及造价人员CA证书)线下咨询:满洲里市财政大厦 4 楼内蒙古满洲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CA 证书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470-6261619)。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除银行转账形式外,允许使用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法定可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形式。

如选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NMG00014000000438

标包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金额(元)

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工商银行

分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营业部

350000.00元

账户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9558830606000000289

注意事项:网银操作时,工商银行投标保证金账号中的“-”应选择半角输入法(英文输入法)。如因输入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缴纳出现废标等情形,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标包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金额(元)

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中国银行

分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市分行

350000.00元

账户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152467004805

标包名称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金额(元)

满洲里市新开河北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

建设银行

分行名称:建设银行满洲里支行

350000.00元

账户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0440000001652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

      2、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保证金业务。

3、保证金计算方法: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2%收取。

4、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mzlggzy.org.cn/)(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3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68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根据满住建[2018]215 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进入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全面实现招标投标无纸化。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 202268 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不见面开标室(满洲里市财政大厦四楼)

7.3开标室:满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3不见面开标室(满洲里市财政大厦四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话 0470-6262882 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0、开标的方式: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详见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mzlggzy.org.cn/)《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推广应用“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人:满洲里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                 

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6288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满洲里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南楼206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69998

公告日期:20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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