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选聘拍卖公司项目需求
一、项目名称
选聘拍卖公司
二、项目目标
选聘5-6家拍卖公司
三、入围机构要求
1. 应具备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
2. 市经贸委批准的拍卖经营证书;
3. 在天津市辖区内有固定的、符合条件的营业场所;
4. 具备资质的从业人员1人以上,具备一定的业务经验,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 无违法违规等恶性行为承诺;
四、项目内容
1. 提供的服务项目为:不良资产拍卖服务
2. 不良资产内容:各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实施以物抵债的资产;债务人涉嫌经济案件或刑事犯罪,公安机关立案追偿返还的资产;经批准双方协议抵债的资产;其它不良资产。
3. 入围原则:对参评机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入围机构的得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机构;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机构;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机构。
4. 报价原则:以我行设定的收费项目为基础,以综合报价最低者评分最高为原则。
五、基本服务要求:
1. 满足我行项目管理要求,能够提供不良资产拍卖服务,并根据我行需求提供相关业务交流。
2. 结合我行业务需要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制定针对性的拍卖方案,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我行的利益。
3. 参评机构必须认真履行服务义务,切实维护我行权益;严格保守服务活动中知悉的我行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我行重要信息、资料等。
4. 参评机构保证及时向我行通报服务事项的进展情况,并自觉接受我行的监督。
六、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2016年11月7日
2、联系方式:刘经理 电话010-88485056 邮箱:liuchen_801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