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亮天城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点00分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GR2021-GZ-F142-1
项目名称:海亮天城小区物业服务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最高限价)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海亮天城小区物业服务 | 1 | 项 | 住宅 1.5元/月/平方米加电梯电能耗费,洋房 2.5元/月/平方米加电梯电能耗费,商业 3.5元/月/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50元/月/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和海亮天城小区第一、二次业主大会的表决结果,我公司受海亮天城业主委员会委托,启动海亮天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选聘的招标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有 3年以上物业类型(商业、住宅)的单个建筑面积 20万平米以上项目管理经历,或具有单项住宅物业建筑面积 30 万平米以上项目管理经历,且具有本单位近一年不间断缴纳社保证明。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取得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或《全国物业管理项目经理》证书。
3.其他法律法规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海亮天城业主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所属或持股权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 2021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一楼)
方式:现场或网上报名,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线上报名的,供应商需将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联系方式、报名费转账凭证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gzjd10@163.com邮箱,同时将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的扫描件作为附件一并发送。
费用:600元/份,售后不退。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投标代表携带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国内服务。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投标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现场踏勘:本项目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潜在投标人可在2021年12月3日上午9时前到达海亮天城业主委员会8栋一楼,由采购人统一组织前往现场踏勘。
4.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及其他费用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新冠肺炎防控:请各响应供应商及时关注有关疫情防控的通知,提前做好来赣的各方面准备工作,以免影响正常参加招标活动。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海亮天城业主委员会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东江源大道66号海亮天城业主委员会8栋一楼
联系方式:18370890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赣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企业中心A2栋二楼
联系方式:0797-8160099
邮箱:gzjd10@163.com
开 户 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1313092300000191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 0797-8160099
附件:
一、小区基本情况
物业总建筑面积 460408.43平方米,其中住宅 319536.6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 921.47平方米,幼儿园 4449.52 平方米,社区配套用房 479.4 平方米,商业及其他配套用房 1712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115286.31平方米,机动车位 3426个,非机动车位 2744个。
二、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形式为:包干制。
2、物业服务费用最高限价,物业企业投入小区改造资金及物业服务人数报价:住宅 1.5元/月/平方米加电梯电能耗费,洋房 2.5元/月/平方米加电梯电能耗费,商业 3.5元/月/平方米,地下停车场 50元/月/位。物业服务企业须在范围内综合报价,超出范围报价则定为无效标。物业企业承诺投入小区改造资金投入不低于 150万,物业服务人数不低于 95人(需列明各服务岗位人数构成及相应资质)。
三、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服务期3年。每年一签,根据第一、二年末服务考评成绩确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四、履约保证金
中标物业服务企业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于合同签订前必须向采购人缴纳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0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服务期结束后无息退还。
五、选聘方法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初步评出 2 家入围企业,然后进行业主大会表决,经业主投票达到法定标准,确认最终中标服务企业一家。
六、其他说明
投标人须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竞争性条款中小区改造资金金额及物业服务企业人员配置数量,以最终中标企业报价方案为准),承诺中标后按照拟定的《物业服务合同(草案)》与采购人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