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DGR2021-DY-FC0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余县老旧小区改造智慧安防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1月15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中
1、响应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须在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到账(转账时须备注项目编号及用途),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31309230000019184 户名: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赣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17条响应保证金的规定。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现更正为: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从响应供应商的公司账户转入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户名: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赣州银座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余支行;账号:630405834700043(自然人参加的,从自然人的储蓄账户转入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否则响应无效。响应保证金应当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17条响应保证金的规定。未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转账、网上银行形式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成交人的响应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采购文件,否则响应无效。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16日
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更正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更正公告为准。
1.采购人:大余县城市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南安大道中国银行六楼
电话:13879799397
2.代理机构:九鼎赣饶中介服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余县香樟华府院内B1栋二楼
电话:18970751231 18720126785
联系人:吴明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明
电 话:18720126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