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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聚龙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加油站工程施工

2021年11月02日 打印 收藏

上海聚龙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加油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聚龙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加油站工程宁波市商务局(甬商务消费函〔2021〕7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上海聚龙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上海聚龙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工程概算750万元,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526平方米,用于零售汽油、柴油、润滑油等产品零售。总建筑面积:1080平方米。其中建设站房建筑面积432平方米,辅房120平方米,罩棚面积528平方米,加油机4台,30立方米油罐4只。建设地点:宁波市高新区通途路与剑兰路交叉口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站房、辅房、油罐(不含设备)、围墙、卸油房建筑装饰工程,站房电气(不含监控系统)、辅房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工艺设备工程(不含加油机、液位仪、潜油泵设备费),设备安装费,市政工程,绿化工程,标准件(不含立牌)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6671115元 。

2.3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期为2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①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别GC2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交公告发布之日前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之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之日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日至2021年11月12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邮箱:103380980@qq.com),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招标文件费缴纳凭证,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投标人。

5.3招标文件费用为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的相关缴纳信息如下:

收款人: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36106663765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宁波市科技支行

备注:汇款时请在备注栏里写明工程名称及招标文件费,未按时足额支付招标文件费的将拒绝其投标。

5.4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宁波招标投标网,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5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1年11月23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行政服务中心南楼3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聚龙加油站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宝山区园和路1017弄60号108室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信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高新区万特商务中心一号楼2501

联系人:徐超祺

电话:0574-2788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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