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体育运动大队营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体育运动大队。
二、招标项目名称:营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
三、项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射击场路12号。
四、项目规模:营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项目估价34万元。
五、工 期:20日历天
六、招标范围:营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办公区域、营门、运动员宿舍楼、车场及其他重点部位)等标书规定的全部内容。本项目为投标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中应包括为完成本次招标所有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其他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七、合格投标人的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安防设备安装施工资质;7.具有保密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行车路线:沿莲石路一直向西过五环后,园博大道出口出,第四个红绿灯出主路,右手即到。
九、联系方式:联 系 人:梁 栋;联系电话:010-66852301,13720090180。
监 督 人:宋宏才;监督电话:010-66852240,18618484919。
传 真:010-66852100
如有意参加,请于2016年9月23日17时前持单位资质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向我单位递交《关于军事体育运动大队营区安防工程投标事》。递交材料均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附件:关于军事体育运动大队营区视频监控系统投标事
军事体育运动大队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八日
关于军事体育运动大队营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投标事
军事体育运动大队:
我公司诚意参加军事体育运动大队营区视频监控系统工程的投标工作。委派公司 项目部参加,委派人 。
投标单位:(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
手 机:
座 机:
传 真:
授权委托书(个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工程名称)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本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可根据各单位情况自行拟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