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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行CRM系统2016年度人员外包服务招标延期公告

2016年09月01日 打印 收藏

招标项目需求

一、 总体目标

1、项目背景:

充分发挥天津银行营销管理系统(包括对公、零售业务)在客户分析、客户维护和客户营销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务客户经理团队,提高营销管理系统的利用率,为我行对公及零售业务的发展提供系统支撑。

2、系统基本情况:

天津银行营销管理系统(包括对公、零售业务)简称CRM系统,服务器主要包括ADFS服务器,域控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操作系统是Window Server 2008 R2(x64)企业版,数据库是SQL Server 2008 R2。业务模块主要包括:工作台、基础管理、客户管理、业绩管理、业务查询、统计分析等。

二、 项目基本要求

1标的名称:

天津银行CRM系统2016年度人员外包服务

2、 服务期限

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19日

3、人员数量

供应商提供不少于2人的现场服务。

三、服务商要求:

供应商须满足下列要求:

供应商的注册时间不少于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含)元以上

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在中国境内承接本项目的合法资质,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资信、经营业绩和商业信誉,没有违法、违约记录,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要提供最近一期的自评估报告或第三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能力和支持技术、服务经验、服务人员技能、市场评价、监管评价、内部管理的完善程度等;同时投标人要提供连续三年的经营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从业时间、市场地位及发展趋势、资金的安全性、近期盈利情况等。投标人要对上述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若天津银行要求,供应商须按要求与天津银行聘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进行合作以完成任何其他部分的工作。

此次招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服务内容

1、项目管理

项目管理将在天津银行统一项目管控体系下,由供应商的项目经理和天津银行项目经理在实施过程中共同执行。

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日常管理、项目计划管理、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资源管理、监控项目状态、产生定期/不定期的项目状态报告、主持定期/不定期项目状况会议、管理项目内容变更控制过程等等。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交的技术文档须符合天津银行的规范要求。

2、服务内容

日常运维,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至少每月)对应用程序的运行情况进行分析、优化,提供系统运行效率;

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软件故障;

配合天津银行信息技术部相关人员完成应用系统日常巡检以及切换工作;

营销管理系统新需求的调研、开发、测试以及维护工作;

配合新版零售营销管理系统进行数据迁移;

按照天津银行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应的交付物

四、外包人员要求

1、外包人员技术要求

分岗位描述,可采用表格形式: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工作内容

岗位任职要求

1

项目经理

1.参与业务需求分析、功能模块设计、代码编写和测试工作

2.负责项目开发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解决

3.指导或直接参与应用环境的搭建、部署和运行环境的监控工作

4.协助业务测试人员完成软件系统的功能性测试。

5.编写项目相关技术文档、用户手册等

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3年以上金融行业.N开发经验,在多个成功银行类似系统集成开发工作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具有3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能熟练使用SQL SERVER数据库,熟练使用常用的设计开发工具,有较强的时间观念和责任心,善于与开发团队沟通协调,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熟悉行内营销管理系统的业务需求以及技术架构。

2

高级开发工程师

1.参与业务需求的分析,开发、测试以及运维工作

2、负责实时接口以及日终批量程序的开发和维护工作

3.配合业务人员进行相关功能的测试

4.负责业务需求的相关文档编写和整理

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2年以上金融行业.NET开发经验,能熟练使用SQL SERVER数据库,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熟悉行内营销管理系统的业务功能以及技术架构。

3




2、外包人员管理要求

外包人员的管理除遵循《天津银行外包人员管理办法》及天津银行其他外包管理制度外,还应承诺遵循如下管理内容:

根据天津银行要求,供应商派遣具备符合天津银行要求的软件开发人员进驻现场,同时指定相应的负责人。负责人负责管理供应商派驻开发人员的考勤,每月月末在考勤表上签字确认。

供应商派驻软件开发人员服从天津银行的工作安排,遵守天津银行的作息时间,遵守天津银行相关的规章、制度。

供应商派驻人员在天津银行工作的试用期一般为1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最短不低于10个工作日。试用期届满,考评合格者将被正式使用,其在试用期内产生的工作量将计入总体工作量中;在试用期内或期满后,对于不合格者,天津银行有权将其无条件退回供应商。对于退回的人员,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另行安排符合天津银行要求的人员到岗,并与被退回人员完成工作交接。被退回的人员所产生的工作量不计入总体工作量中,天津银行不承担任何费用;在试用期内供应商派驻人员离职的,天津银行不承担任何费用。

供应商派遣软件开发人员的软件开发工作,以符合天津银行质量管理要求为标准。

未经天津银行允许,供应商软件开发人员不得离开项目组或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如若发生,天津银行有权将此供应商软件开发人员退回供应商,给天津银行造成损害的,天津银行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

因供应商软件开发人员违法乱纪、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等行为,对天津银行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天津银行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供应商及其派驻的软件开发人员进行赔偿。

供应商对于天津银行提供的业务需求、业务数据、系统设计、技术资料等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使用。未经天津银行书面授权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供应商软件开发人员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一切知识产权属于天津银行。

在项目中供应商软件开发人员由于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此合同,供应商须提前两周向天津银行提交申请进行人员变更,经天津银行信息技术部允许后方可离开,否则算做供应商违约。

供应商提供的软件(程序)不含一切病毒及其他恶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或将来进入、修改、删除或损害天津银行所使用的任何数据文件或其他计算机程序的任何代码或指令,并且就此项目的而言,供应商保证,其在安装软件之前就已经使用了其可获得的最复杂和最新式的病毒检测装置。

供应商在软件(程序)中不含任何木马和其他远程控制、禁止性程序或装置,供应商在任何时候也将不会引进任何此类程序或装置。

供应商承诺在项目投产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码、开发平台、需求说明书、数据字典、功能说明书、概要设计、详细设计、开发手册、操作手册、参数维护手册等给天津银行。

供应商承诺整个项目实施以项目顺利进行为前提,以天津银行的项目管理制度作为唯一标准。供应商的相关规定仅作为其内部的管理制度。如天津银行的相关规定与供应商的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天津银行的相关规定为准。

供应商如未能遵守上述规定,并且此种未能遵守并非天津银行或其职员一方的任何行为或不为所致,则视为供应商违约。天津银行有权终止合同或要求供应商进行赔偿。

3、外包人员信息表

见附件1:天津银行推荐人员一览表 附件2:人员简历



附件1:天津银行推荐人员一览表

项目名称:天津银行XXXX项目人员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盖章):

姓名

性别

岗位名称

从事开发工作起始年份

参与银行系统开发起始年份

主要技术专长

备注



















































附件2:人员简历

供应商名称(盖章):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学位


职称


职务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

担任何职

备注














































五、报名时间和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9日-2016年9月7日

2、联系方式:刘经理 电话010-88485056 邮箱:liuchen_8010@163.com

3、报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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