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医院南院区餐厅外包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6-GZ-F028)公开招标的变更补充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南院区餐厅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6年4月23日发布的招标文件补充如下:
一、变更事项1:删除原招标文件中“4.6为了保证菜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赣州市人民医院北院食堂中标的餐饮公司投标。”
二、变更事项2:原招标文件中“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 (投标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投标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6份。”
现变更为:
根据贵方第 号“ 采购项目”的邀请,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 (投标供应商的名称),提交投标正本一式1份,副本一式4份。
三、补充事项:招标文件中补充以下内容: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投标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伍份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必须按统一格式编制并按顺序胶装成册,不接受散页或活页竞谈响应文件。
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和黑色墨水填写或打印(所有纸张必须使用A4纸,宣传材料除外)。
投标文件的正本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正式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竞谈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可以采用复印件。
除投标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投标供应商签字和盖章。
此变更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人民医院北院区餐厅经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JD2016-GZ-F015-1)公开招标的公告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北院区餐厅经营服务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因法定原因该项目作废标处理,现就其进行招标招标。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GZJD2016-GZ-F015-1
(二)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1 | 北院区餐厅经营服务(国内服务) | 2 | 年 | 北院区餐厅:面积714.76平方米,位于北院区西侧,一般装修,一楼有职工餐厅和病友餐厅共计可容二百余人就餐;二楼有包厢六个,其中大包厢一个(医院给予配置空调彩电等)、中包厢一个和小包厢四个。要求经营承包者办好食堂,为广大患者和职工提供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等 |
(三)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招标文件的购买:招标文件的购买: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在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须在开标的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9月20日10: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届时请各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开标会,签到时间以递交投标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其本人身份证明原件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投标处理。
(七)联系方法:
赣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赣州市红旗大道
电话:0797-8112320
联系人:周主任
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赞贤路黄金时代小区9-115号三楼
电话:0797-8160099
传真:0797-8160099
联系人:邬小姐
开户行:中国银行赣州市分行长征大道支行
户名:赣州市九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99210906534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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