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7000吨木塑复合材料项目和年产1万吨PVC-O管道项目自动混合、输送、仓储系统采购
我公司现对年产7000吨木塑复合材料项目和年产1万吨PVC-O管道项目所需自动混合、输送、仓储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人: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年产7000吨木塑复合材料项目和年产1万吨PVC-O管道项目
三.项目编号:02-2015-008和02-2015-015
四.项目简介:本招标工程是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木塑复合材料项目和年产1万吨PVC-O管道项目设备的一部分:该项目已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设备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 1 包不分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PVC木塑自动混合、输送、仓储系统 | 800/2500 | 套 | 3 | 严格按技术协议要求 |
2 | PVC木塑自动混合、输送、仓储系统 | 500高混 | 套 | 1 | 严格按技术协议要求 |
3 | PVC-O自动混合、输送、仓储系统 | 800/2500 | 套 | 1 | 严格按技术协议要求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2016年7月20日前交付1套,9月30日前交付4(3+1)套(具体供货内容及时间按合同为准)。
4、交货地点: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安装现场。
5、付款方式预付合同总额的30%,发货前付合同总额的3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30%,余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支付,同意接受100%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付款方式可调。
*6.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生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8、投标单位的注册资金必须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有设计资质,生产实体(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和相关业绩(近一年内有相似类型的销售业绩,年销售量必须在3套以上);
*9、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必须与业主方签订技术协议,否则报价无效。
10、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以上“*”部分必须满足,其中一条不满足报价无效。
1、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要求的单位均可参与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7(北京时间8: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
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200 元(大写:贰佰元),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公司账户以电汇或转帐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
单 位: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临港支行
账 号: 2314506509022102497
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 投标报名费”。
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在2016年6月13日9时前(北京时间)送到;
2、开标时间:2016年6月13日9时整(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宜宾天原集团招标办招标室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
4、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快递的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四川建设网、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天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中原路一号
联系 人:龙女士 联系电话:0831-3608270 13419244732
内控咨询人联系电话:0831-3608333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6 年 5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