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业务承包及劳务派遣业务,项目业主为: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1 项目名称: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服务业务承包及劳务派遣业务
2.2 实施期间:签订服务合同后12个月
2.3 标段划分:服务类招标。
2.4 项目地点:南溪区九龙科技产业园区
2.5 招标范围:
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部分生产服务业务;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业务。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2 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具有良好业绩的劳务服务或装卸搬运或劳务派遣企业。
3.2 如参加投标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非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书和身份证为原件)
3.3 其他投标方能够提供的相关材料。
说明: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5 营业执照具备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6 从事劳务服务行业本行业三年以上。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 2016 年 5 月 10日08:00至 2016年 5月17日17:30,报名地点: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平台地址为(http://bid.ybty.com)。
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 100元(人民币),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第一次已缴纳资料费的投标人本次免费)。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
单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工行宜宾临港支行
账号: 2314506509022102497
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天蓝公司劳务服务报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2日9时0分,地点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室同时上传至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
5.2 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宜宾天蓝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下江北中元路1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0831-3607169
2016 年 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