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氯安全充装整改项目和液氯槽车充装项目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我公司现对液氯安全充装整改项目和液氯槽车充装项目所需1套液氯自动充装系统和1套液氯槽车灌装系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招标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液氯安全充装整改项目和液氯槽车充装项目
三.项目编号:05-2015-012和05-2015-013
四.项目简介:本招标工程是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液氯安全充装整改项目和液氯槽车充装项目设备的一部分,项目业主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部分设备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 1个 包: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招标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液氯自动充装系统 | 套 | 1 | 严格按《技术协议》 |
2 | 液氯槽车灌装系统 | 套 | 1 | 严格按《技术协议》 |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2016年6月25日前整体交付使用。
4、交货地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项目安装现场。
5、合同签订后发货前支付付合同总额的60%,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30%,余10%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后30个工作日支付,同意接受100%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
6、不满足付款方式,投标截止前双方未签字确认《技术协议》,其投标报价价格无效;
7.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7.1.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2若投标的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生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
7.3若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生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授权的代理,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区域授权函,不接受异地授权或次级经销商的授权;只接授区域授权,原则上不接受项目性授权。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出现多家代理商代理同一制造商同一型号产品时将均被否决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生产、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
9、生产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万元(RMB),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RMB);
10、物资需满足以下条件:
五年内在国内同行业或同工况(介质)具有四家以上良好使用业绩证明;
11、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必须与业主方签订确认《技术协议》,否则报价无效。技术交流联系人:罗昭18090975735
12、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 5 月5日至 2016 年5 月12日(北京时间8:0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价方式、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在2016年5月27日10:00时前(北京时间)送到;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27日10:00时整(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坝工业功能园区)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
4、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本次招标可接受邮寄/快递的投标文件,只能用:EMS”、“申通”或“顺丰”,其他快递无法送到,采用其他快递方式,招标人慨不负责,详细邮寄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江安县阳春坝工业功能园区
单位: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收 件人:吴银才 联系电话: 13036523939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宾海丰和锐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中元路1号天原集团供应总公司
联系 人:吴银才 联系电话:3608912 13036523939
若对本次招标有疑问,请致电我公司采购监督管理专线0831-3608375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