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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尔勒市鸿雁河广场喷泉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2025年01月04日 打印 收藏

库尔勒市鸿雁河广场喷泉维修工程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GTZB(CW)2025-00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库尔勒市鸿雁河广场喷泉维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国有资金 170 万元,招标人为库尔勒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鸿雁河广场喷泉维修。(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库尔勒市鸿雁河广场喷泉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库尔勒市鸿雁河广场喷泉维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基本资格要求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法人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 证;

  (3)信誉要求:供应商必须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 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依法注册、具有合法资格,并在法律上、财务上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发生关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采购活动; 

  (6)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 n/index.html) 等查询相关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截图时间为本公告 发布之日后;

  (7)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企业若中标,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 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 

  (2)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9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 年 01 月 04 日至:2025 年 01 月 10 日;每天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4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30 分至 19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库尔勒市永 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线下审核资料获取:(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 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如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 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2)法人前来报名请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 人)及身份证,如是委托人前来报名请携带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 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信息并将法人身份证正反面与被委托人身 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被委托人身份证;(3)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 企业若中标,须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册》);(4)项 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合格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以上证件均 需按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及资格证书三份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提供三份原件, 并将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放置同一页加盖鲜章,以上资料携带原件备查,资料不全将导致报名不成功)售价:500 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1 月 16 日 11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 

七、其他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库尔勒市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  

    联 系 人:陈靖婧  

    电 话:1530999112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 18 号楼一层(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王琪 

    电 话: 19890168092 

    电子邮件: 133204712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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