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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2024年09月03日 打印 收藏

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采购人)的委托,拟对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消防设施改造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谈(2024)17号

2.项目名称: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消防设施改造项目

3.采购人: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预算金额:374589.66元(大写:叁拾柒万肆仟伍佰捌拾玖元陆角陆分)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通过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八、采购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20240904日至20240906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地址/网址)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200/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网上或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及报名表(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报名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以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原件及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76431041@qq.com;报名资料原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一并提交。

报名费转账方式:

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南江支行

银行账号:12394395255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1日9:10(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谈判地点: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

谈判地点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江县赤溪镇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通讯地址:南江县赤溪镇

人:先生

联系电话:18981658610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

邮编:636600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0827-8691990

 

 

 

 

附:投标报名表

投标报名表

                                                     

报名时间:          

 


项目编号


   


联系电话


   


QQ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注:1.投标申请人按招标公告要求递交有关证件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投标申请人应认真填写本表,对字迹模糊、未按规定填写的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及资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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