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嘉陵区粮食产业示范带项目(前期)施工机械租赁1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充市嘉陵区粮食产业示范带项目(前期)施工机械租赁1标(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人为南充市嘉陵农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南充市嘉陵区龙岭镇飞龙村、尚家坝村、苏丹沟村、牛寺沟村、芭蕉桥村及桥龙乡龙桥村、羊龙庙村、内城沟村、阳明庵村、刘家沟村、二官沟村等(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项目概况
南充市嘉陵农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对南充市嘉陵区粮食产业示范带项目(前期)1标施工机械租赁进行采购,服务地点位于南充市嘉陵区龙岭镇飞龙村、尚家坝村、苏丹沟村、牛寺沟村、芭蕉桥村及桥龙乡龙桥村、羊龙庙村、内城沟村、阳明庵村、刘家沟村、二官沟村等地,具体服务内容详见第五章。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2.4租赁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2.5招标范围:包含第五章招标清单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财务要求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信誉要求 | ①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无。 |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被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每日09时00分至12 时00分,14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获取方式(任选其一):(1)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在四川博奥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一段143号)购买招标文件。(2)将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和招标文件购买缴费凭证彩色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箱号:282817242@qq.com),邮件主题: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姓名:彭老师,联系电话:028-60182277))在收到邮件后会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各投标人邮箱。
(注: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3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汇款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四川博奥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世纪城支行
银行账号:39860188000163916
4.4招标文件费可以从各潜在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中汇入以下账户,也可以到现场扫描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二维码进行支付。不论采用何种支付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支付时必须备注清楚单位名称全称,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四川博奥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一段143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网(https://www.cecbid.org.cn/)上发布。
招 标 人:南充市嘉陵农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四川博奥瑞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火花路9号 | 地 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嘉南路一段143号 |
电 话:13558786007 | 电 话:028-60182277 |
联 系 人:蒋老师 | 联 系 人:彭老师 |
2023年9月27日 | 2023年 9 月 27 日 |
授权委托书
本人________(姓名)系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获取________(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及办理招标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项目签订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