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业主为宜宾天原特种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1 项目名称: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
2.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后12个月
2.3 标段划分:服务类招标。
2.4 招标范围:
2.4.1负责天原集团本部老区资产现场守护相关工作
2.4.2在天原集团保卫部的统一安排下负责集团本部其他安全保卫相关工作。
2.4.3本项目所需人员总数预计最多为51人/月,具体人数根据工作需要有适当调整,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派遣人员。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和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包括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对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4.1 企业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4.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4年至今财务上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或者破产的状况。(提供承诺)
4.3 业绩要求:
4.3.1具有从事保安服务3年及以上,并具有相应的保安服务业绩不少于2个。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间: 2016年 4 月20 日08:00至 2016年 4 月 25 日17:30,报名地点: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平台地址为(http://bid.ybty.com)。
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100 元(人民币),由招标人确认无误后,投标人方可在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只接受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递交的资料费,不接受现金或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及私人名义递交的支票、汇票和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资料费缴纳账户:
单 位: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宜宾临港支行
账 号:2314506509022102497
汇入时在“备注栏”注明:“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为2016年 5 月 11 日9时00分,地点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公室同时上传至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http://bid.ybty.com)。
8.2 逾期未上传、送达至指定网站、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中国招标投标网》、《宜宾天原集团电子招标平台》上发布。
招 标 人: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宜宾市下江北中元路1号
联 系 人: 文先生
电 话: 3608270 18227752865
2016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