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
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四川鑫浩采谈(2024)11号
2.项目名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建设项目
3.采购人: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为:¥169000元(大写:壹拾陆万玖仟元整)
2.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169000元(大写:壹拾陆万玖仟元整)
注:供应商报的总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三、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第五章。
四、定向采购情况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五、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谈判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发放谈判文件,不得更改谈判文件的内容,凡擅自更改造成的后果自负。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谈判文件自2024年06月12日至2024年06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地址/网址)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须网上或现场提交报名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及报名表(见附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报名表;网上报名的供应商以邮件方式将报名资料原件及转账凭证扫描后发送至邮箱:462499344@qq.com;报名资料原件须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一并提交。
报名费转账方式:
公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南江支行
银行账号:123943952551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谈判地点: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
十一、谈判地点: 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
十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188313786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鑫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江县集州街道朝阳社区(仿古街)124号
邮 编:635600
联 系 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827-869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