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建的满洲里市南区排水防涝雨水管道改建工程(一期)二标段,已由满审服投字〔2023〕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满洲里市南区排水防涝雨水管道改建工程(一期)二标段。
2.2、建设规模:南区二道街(天桥路西侧):Y82-Y138段(不含Y138井)(1)直埋管道DN5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448米、PE拖拉管169米、顶管40米、检查井12座、三箅雨水口24座。(2)拆除恢复沥青路面6912平方米、道板1350平方米、边石116米。南区二道街(天桥路东侧):Y138-Y94段(不含Y138井)(1)直埋管道DN5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577.13米、DN6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298.46米,PE拖拉管429米、顶管110米、检查井25座、三箅雨水口56座。(2)拆除恢复沥青路面10152平方米、道板2580平方米、边石269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地点:满洲里市南区
2.4、计划工期:总工期 120 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支持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控制价:5753469.57元)。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全部内容。
2.8、标段划分:施工设六个标段,本次招标为二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本资质为住建部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最新资质要求),如投标人还未申办以上资质,则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五大员”。
投标人投标时无需提供资质原件。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本项目招标公告(文件)要求将相关资质证照电子版在投标人主体库上传提交平台系统自动见证(详见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公告)。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再行上传信息或补充、更改信息均视为无效,不得作为评审依据进行评定。投标人应对其主体库内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审查资料(需扫描到投标文件中):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需加盖社保部门公章;如各省、地区有特殊规定,从其省、地区社保部门规定)、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存款回单(或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电子开评标方式(详见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http://www.mzlggzy.org.cn/)《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推广应用“不见面开标”的通知》)。
未在满洲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需要先注册,并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CA在线办理中办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的项目经理以及造价人员CA证书。线下咨询:满洲里市财政大厦4楼内蒙古满洲里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CA证书受理中心(联系电话:0470-6261619)。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将企业信息完善:1、企业基本信息及业绩应当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主体信息登记完善;2、企业资质信息应当在满洲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综合管理-主体身份申请中对应主体身份上传主体身份。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除银行转账形式外,允许使用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等法定可用于投标保证金的担保形式。
如选用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保证金缴入以下任意一个账户:
项目名称:满洲里市南区排水防涝雨水管道改建工程(一期)二标段
项目编号:NMG00014000000625
标包名称 |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 金额(元) |
满洲里市南区排水防涝雨水管道改建工程(一期)二标段 | 中国银行 分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市分行 账户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152467004781 | 110000.00 |
工商银行 分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9558830606000001865 | ||
建设银行 分行名称:建设银行满洲里分行营业室 账户名称: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6232810440000009507 |
说明:1、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金。
2、节假日、双休日银行不受理缴纳保证金业务。
3、保证金计算方法:保证金数额以项目预算价为基数,按不超过2%收取。
4、保证金需一次性存入账号,禁止分笔打入。
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需在开标前一天17点30分前登录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办理电子保函业务;电子保函的保额须符合本公告的规定。开标时电子保函自动解密进行现场公示并接受监督。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
网上自行下载: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mzlggzy.org.cn/)(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5.3获取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根据满住建[2018]215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进入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取消纸质招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全面实现招标投标无纸化。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24年5月14日09时30分
7.2开标地点: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满洲里市财政大厦)。
7.3开标室: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3 不见面开标室(财政大厦四楼)。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具体操作流程见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mzlggzy.org.cn/)-服务指南-建设工程-满洲里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满洲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0日前以匿名方式拨打电话0470-6225103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10.本项目是涉及地下管网作业的工程,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需随时与地下管网相关单位保持联系,并查明地下各类管线布局,如承包商在施工中对其它管线造成损坏,由承包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赔偿。
招 标 人:满洲里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电话:0470-6225103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霖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满洲里市北区二道街江南大酒店B座一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70-6269998
公告日期: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