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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发布临时仲裁规则

2017年09月21日 打印 收藏

  19日在广州举行的第七届大中华仲裁论坛上,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发布临时仲裁规则,该规则适用于来自境外在广东自贸区内需要实施商事仲裁的企业。

  商事仲裁是国际通行的争议纠纷解决方式,临时仲裁属于其中一种仲裁方式。临时仲裁可以不依赖常设仲裁机构而由仲裁庭独立组织管理并裁决仲裁案件,仲裁庭的成员由当事人协商选定,争议解决之后,仲裁庭即告解散。与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更突出程序的灵活和费用的节省。

  尽管临时仲裁在自贸区内注册企业之间已经具有法律上的可能,但由于中国内地长时间在临时仲裁领域规则制定上处于空白,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缺乏适用于临时仲裁的规则和监督执行保障的问题,使得临时仲裁的实践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根据《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等法律,参考国际商会仲裁院规则、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规则、伦敦海事仲裁协会2017仲裁规则等境内外规范文件等,拟定《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对接规则》。

  其中,选择适用该规则的任何商事纠纷均由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仲裁云平台负责对接管理,为临时仲裁进行及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对接等提供技术和专业服务,确保开展临时仲裁活动的当事人或仲裁员有统一的服务平台。

  中国互联网仲裁联盟是一个集仲裁实务、网络技术及研究理论为一体的开放平台,该联盟统一互联网仲裁程序规则,规范互联网争议法律适用,促进仲裁机构之间在互联网纠纷解决方面的合作和共享。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在会上称,临时仲裁在国际仲裁界已有一定历史,在海事仲裁等领域特别受欢迎。由于灵活度比较高,临时仲裁近年在中国内地也逐渐受到关注。

  袁国强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横琴自由贸易试验区自2017年4月开始施行创新的临时仲裁规则。该新措施有助内地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并推动内地仲裁的进一步发展。

  大中华仲裁论坛于2007年由香港、澳门、台湾仲裁机构及内地部门仲裁机构代表共同成立,两年举办一次,旨在提升大中华区仲裁的水平,加强该区内对仲裁的认识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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