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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实行“不见面交易”

2020年04月30日 打印 收藏

  为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两手抓、两手硬”,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实行“不见面交易”新模式,保障入场交易服务。

  一是疫情防控“不迟疑”。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每天与代理机构、监管部门、重点项目建设单位沟通,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进行会商,保障现场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交易服务“不见面”。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以创新服务的方式,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交易活动的影响。一是制定“不见面交易”防疫具体措施。明确事项具体内容、办理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有效操作指引。二是实行“不见面”办理。企业信息登记、保证金收退、招标文件领取等事项,可通过电话、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省政府采购系统、快递邮寄办理的方式进行。三是做好“不见面”咨询。保持电话、网站等多个不见面咨询渠道的畅通,做好市场主体关于交易服务问题的答复。

  三是现场办理“不等待”。根据辽宁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对采购项目超前谋划、统筹安排。一是启动预约办理。对确需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开通预约办理,办事人提前电话预约,按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事项。二是做好项目摸排。主动与各方市场主体沟通,了解项目紧急程度和供应商复工情况,根据轻重缓急制定进场交易计划。三是制定进场交易保障方案。对疫情防控期间进行开评标活动的项目,采取控制开评标人数、相对固定开标室、强化评委入场管理、合理安排评标室等多项措施,保障项目交易安全、顺利开展。四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等非现场方式完成采购需求确认、供应商报名登记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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