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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 义乌试点政府采购意向公开

2020年04月30日 打印 收藏

  近日,浙江省财政厅发文明确,5月1日起,部分省级单位和地区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义乌作为全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地区之一,于今年2月下发《义乌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本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采购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均纳入采购意向公开范围(涉密信息除外),全力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据悉,对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来说,最有价值的信息就是基于预算的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以及采购需求状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也就是“采购意向”。这个有价值的采购信息,采购供应商越早得到越有利,越公开透明越公平,可以让采购供应商早做准备,提高项目中标率,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据介绍,推进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升采购绩效。各预算单位应当在部门预算批复后60日内,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单位年度预算安排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后,更多企业都能提前了解政府采购信息,衡量自己的优势,理性地做出是否参与投标的决定。特别是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给部分企业带来较大影响,政府采购意向早公开,可以让企业早抓商机早做准备,有助于企业渡过经营难关。

  截至目前,义乌各预算单位已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开政府采购意向45条,涉及预算金额1亿余元。下一步,市财政局将持续抓好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加强对各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情况的检查,通过采取通报执行情况、责令改正等方式,确保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执行到位,助力打好全市经济发展总体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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