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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临汾财政:“三个严格”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2020年04月22日 打印 收藏

  今年来,山西临汾财政成立了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全市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结合政府采购实际经验,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府采购”功能,切实把政府采购改革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严格执行“无预算、不采购”。年初专门下发文件对新一年的政府采购预算工作进行规范,要求各采购单位按照“应编尽编、应列尽列”的原则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因安排上级专款、本级追加、年初预算、上年结转等资金进行政府采购时,要履行追加政府采购预算程序。各采购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二是严格推行“新型采购人制度”。采购人作为政府采购的实施主体,建立起采购人对采购结果负责的新型采购人制度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为此,要求各采购单位建立起专职采购人员,并进行备案登记。在政府采购各环节中明晰采购人主体职责,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切实发挥采购人的主体作用。

  三是严格实施“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当前,已建成覆盖全市范围的市、县两级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并制定了《市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管理暂行办法》。

  截至目前,临汾市本级采购单位通过“电子卖场”已成交10笔交易,合计金额27.51万元。全力保证了采购人高效便捷地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相关的商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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