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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宿迁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2020年04月21日 打印 收藏

  为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江苏省宿迁市财政局创新监管手段,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具体为:

  一是大力推广采购电子化。继续提升采购电子平台服务,在线上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评标等基础上,完善和优化合同在线签订、质疑投诉功能,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积极推行“不见面”交易模式,逐步实现供应商投标“零跑腿”。

  二是切实降低企业投标成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免费向供应商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通过对供应商信用管理,规范供应商投标行为,确保供应商投标“零费用”。

  三是积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要求采购人积极落实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价格扣除优惠等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配合中小企业申请“政府采购订单线上融资”,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四是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和考评力度,组织开展政采领域“清风行动”“阳光采购”诚信签名暨典型案例宣讲等活动,推动政府采购各环节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季度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及时通报、处理,并将采购人执行政府采购情况纳入市级机关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

  五是依法妥善处理投诉案件。建立健全“1人专职处理、双重律师把关、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处理机制,案情复杂,对专业知识要求较高的投诉事项,主动召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法律咨询论证会议,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帮助对投诉事项及相关事实进行认定,确保“零差错”执法。

  六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举办“线上+线下”政府采购知识竞赛,以赛促学;梳理政府采购政策,制作“优化政府采购应知应会100条”宣传手册,方便各采购当事人通俗易懂理解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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