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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生态领域首批PPP试点项目发布

2017年08月02日 打印 收藏

  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印发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名单,确定河北省洋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万亩造林园区项目等12个项目作为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第一批试点项目。

  试点项目出炉,标志着2016年11月两部委发布的《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已正式进入落地实施阶段。

  1.河北省洋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万亩造林园区

  2.河北省六景微谷张家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打造绿色生态察北

  3.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环城区林业生态环境治理项目

  4.吉林省森林防火综合信息化项目

  5.安徽省西津河湿地公园项目

  6.安徽省颍泉泉水湾湿地公园项目

  7.山东省五阳湖湿地公园建设项目

  8.山东省梁山县森林公园景观绿化工程

  9.湖北省府河生态绿楔示范工程

  10.湖南省桃花江国家森林公园4A 旅游景区综合开发项目

  11.广西自治区环绿城南宁国家储备林广西国有七坡林场七彩森林项目

  12.云南省万亩东山生态恢复工程

  项目有望快速推进

  最新印发的《通知》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请有关省区抓紧开展工作,指导试点项目单位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尽快将项目录入国家发展改革委传统基础设施PPP项目库,并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项目落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和林业部门要加大对试点项目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及时掌握有关情况,并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将试点项目进展情况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

  通知还强调,要认真开展试点工作,请有关省区积极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投资经营主体选择方式、政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支持政策、政府对社会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建设的服务和监管方式、社会资本退出机制等方面进行试点,力争通过2年左右的时间,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将加强试点项目的跟踪和指导,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未来将推广至更多领域

  此前,《关于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进林业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6〕2455号),首次提出在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业保护设施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等5大重点领域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如今林业生态领域已率先推出试点项目,PPP模式有望在其他更多领域逐步推广,为相关社会资本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

  林业重大生态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天然林资源保护、“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大生态工程建设,以生产绿色生态林产品为导向,通过植树造林、防沙治沙、荒漠化和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积极培育混交林,发展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和林下经济,加快建成一批规范化生产基地,有效盘活森林资源等多种生态资产。

  国家储备林建设——鼓励社会资本根据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布局重点和目标要求,通过新造林、森林抚育、更新改造、立体复合经营等措施,着力培育大径级材和珍贵树种,营造生态稳定、结构优良、长短结合、高效集约经营的国家木材储备基地,增强高品质木材等林产品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林区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的交通、教育、医疗卫生、供水供电、垃圾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兼并重组,充分发挥国有林区和国有林场各类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推进林区经济转型发展。

  林业保护设施建设——在保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等园区保护站(点)、宣传教育设施,交通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采取使用权入股、联营、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保护地的经营活动,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为社会提供更好的生态服务。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利用——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林木种质资源保护、野生动植物野外资源保护公益事业,探索引入专业民间组织新建或托管自然保护小区,在政府监管下发展民间自然保护小区(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野生动物园、野生植物园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增强生态保护宣传、科普、教育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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