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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财政局积极推介“政采信贷”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2019年11月25日 打印 收藏

  日前,国务院令公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专门针对营商环境制定行政法规。为贯彻落实《条例》中明确的提出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设置歧视性要求”,近日,包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召开“政采信贷、金融超市”业务项目推介会,共有11家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政府采购办详细介绍了“政采信货、金融超市”是以信贷公告、自愿备案和公开承诺方式吸纳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政采信贷服务,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信贷融资的一项业务。金融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采购合同及验收支付等采购信息,为中标供应商提供免担保、免抵押金融信贷服务,帮助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会议就软件操作和融资担保等方面做了详细讲解,并认真听取了11家银行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现场进行了答疑。会议还就《包头市财政局关于启动政采信贷“金融超市”的公告》征求了意见。

  会后,包头市政府采购办将继续深入了解金融机构和供应商的需求,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助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着力实现“政采搭台、市场运行、互惠共赢”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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