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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泸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阳光”交易

2019年11月22日 打印 收藏

  四川省泸县针对农村人口外流、散老村落衰败、农村宅基地闲置、城乡建设用地紧缺、部分土地管理失范等问题,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其中,在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中,对符合规划和就地利用条件的地块,采取就地入市的方式进行出让;对零星分散的地块,经过综合整治后,采取调整入市的方式进行出让。截至目前,已成功入市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667亩,亩均价格20.8万元。

  据了解,该县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把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唯一交易平台,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实施市场化配置。集体经营性建设处作为用地的出让人,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入市委托交易申请书、入市决议、入市权属证明和县政府批准文件及交易方案,交易中心受理后按照约定的协议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编制出让文件,依法组织交易活动。出让成功后、签订协议,完清价款,办理登记。此举突破了纯经济角度的市场自由交易,建立起了与国有土地基本统一的、程序法定的市场交易规则,有效地避免了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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