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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财政局加强“四个监管” 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水平

2019年11月21日 打印 收藏

  今年以来,谷城县财政局以加强“事前、事中、事后、联合”监管为抓手,多措并举,切实提升全县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截至10月底,下达政府采购计划310个,完成政府采购预算12098.06万元,实际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1493.16万元,节约财政性资金604.90万元,直接支付率达100%。

  一是规范程序,强化事前监管。及时转发了《襄阳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要求各单位将政府采购预算列入部门预算,把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做到应采尽采。严把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采购需求、采购方式、信息发布关口,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深化放管服,加强事中监管。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制度,加强文件制作、合同签订等流程监管,督促采购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限额标准(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实行分散采购,不再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畴。同时,加快两个平台整合建设工作,构建统一开放、规范高效的交易体系,确保政府采购项目顺利开评标,提升政府集中采购交易透明度。

  三是完善机制,落实事后监管。集中采购项目均在指定网站发布采购公告、采购信息及中标结果公告,做到采购信息公开化。加强开标现场监督管理,实行一个项目一个刻录盘,实现多方制衡。实行政府采购合同备案和采购资金拨付跟踪制度。把好财政资金支出关,有效遏制不报就采、先采后报等现象。坚持政府采购资金支付上的“国库直达”制度,在具体的采购活动中,对采购资金全部实行国库直达供应商,避免了财政采购资金被挪用的现象。

  四是凝聚合力,强化联合监管。为加大政府采购监督力度,联合监察、审计部门,依法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执行,采购信息公开、采购范围、方式、程序执行,采购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情况开展检查,检查情况直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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