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指出要深入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健全市场竞争状况监测评估和预警机制,更大力度破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围绕招投标领域,上述《分工方案》再次强调,要持续清理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
不仅如此,今年4月,中央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要求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其中,对清理招投标领域的不合理限制行为也有所涉及。
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并于今年6月和7月公布两批共计23起典型案例。案例显示,限定交易、妨碍商品自由流通、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正是政府部门常见的违法行为。
(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