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六百九十一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YX2021HW07
二、项目名称
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浦东校区修缮及改扩建工程智慧校园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纽泰智能化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东方新天地1幢B2010
被投诉人:上海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称采购人)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华西路1号
当事人:上海银鑫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招标文件将多项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2.招标文件将多项证书作为评审因素对其他体系证书构成差别待遇,且仅特定供应商同时具备相关证书。3.招标文件关于项目核心团队的要求属于评审因素没有细化、量化,且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4.招标文件关于出口防火墙、机房房间级精密空调的相关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
5.招标文件对于机柜静态承载能力的规定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6.招标文件将《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等证书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7.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同时,招标文件规定厂商资质不合理。8.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规范。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1、7部分成立,投诉事项4、8成立,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投诉事项2、3、5、6缺乏事实依据。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编制、质疑答复不规范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