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六百七十九号)
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内大街6号
二、基本情况
本机关在依法对“深圳海关2021年保健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G21GK-A0000-D154)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存在“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财 政 部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