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六百六十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GC-HGX220118W
二、项目名称: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博乐市戍边公寓及乌鲁木齐警犬训练基地家电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0号富成百货负一层
被投诉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称国采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内大街西章胡同9号院
当事人: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1551号
相关供应商:新疆我家电器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南二路号1栋-1层1-101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国采中心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投诉人认为其所投产品与中标供应商为同型号,但评标委员会认为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财 政 部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