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运行规则》(第5期)(以下简称《规则》),对经销商、电商违规违约行为和采购预警功能作出进一步规定。
《规则》明确,经销商、电商因触发《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违约情形被暂停交易资格,恢复权限后180天内再次因违规违约被第二次暂停电子卖场交易权限的,视为情节较为严重情形,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将暂停其电子卖场交易权限6个月并予以公示。
《规则》强调,采购人下单时所购商品价格超出该商品所有实时报价中位价20%的,系统自动阻断该订单的生成。
《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