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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为中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

2022年08月05日 打印 收藏

近日,山西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西省财政厅为中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为中小微企业购买代理记账服务,以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微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细则》所称服务对象,是指符合适用范围的中小微企业,《细则》所称承接主体,是指省财政厅通过政府采购规定确定的会计服务机构。省财政厅与承接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通过山西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承接主体名单、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及监督举报电话。

服务对象可在省财政厅统一公布的承接主体名单中自行选择会计服务机构。承接主体对审核通过的服务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承接主体与服务对象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承接主体定期将服务对象确认名单报送至省财政厅备案。

山西省财政厅将采取平台检查、实地抽查、协同核查等方式,审核承接主体结算申报资料,不定期对承接主体服务质量、企业会计信息、纳税申报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承接主体和服务对象应主动配合并接受监督检查。此外,省财政厅还将对承接主体开展动态绩效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购买代理记账服务资格,原服务对象可重新选择承接主体,直接签订委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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