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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2022年07月25日 打印 收藏

近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福建省营商环境创新改革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推进“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

《通知》明确创新改革的主要目标。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改革,先行先试。通过在营商环境各领域,特别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示范区和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数字化营商环境建设、诚信福建建设等方面实施落地94项改革创新举措,形成一批符合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一流营商环境城市。厦门市营商环境水平保持全国领先地位,福州、泉州市位居全国前列,各地营商环境水平差距缩小、均衡发展。充分发挥各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比较优势,因地制宜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生态。用2—3年时间,打造营商环境福建模式,全省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形成区域营商环境新优势。

《通知》要求降低准入和退出门槛。研究完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稳步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推进“一业一证”审批模式改革,推广应用行业综合许可证。开展“一照多址”改革,简化分支机构登记手续。允许对无人售货商店等新业态发放食品经营许可(备案),支持零售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开展企业强制退出改革试点。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清除政府采购和招投标领域设置的隐形门槛和壁垒,加强重点监督和防控。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的权利。推行电子化监管,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实行动态监管。推进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改革,推动招投标领域数字证书兼容互认。

打造诚信福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归集共享信用信息,推广信用承诺制,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重点领域个人诚信记录。推动政务诚信建设,不断提升各级地方政府诚信行政水平和公务员诚信履职意识。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强化信用信息共享,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加强诚信宣传教育,让诚信深入人心并在全省蔚然成风。

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数字化水平。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研究制定具有福建特色的政务服务地方性标准。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服务,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不动产登记交易、纳税、用水用电用气、融资等方面一网通办、共享协作的信息化水平。完善省级企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扩大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应用范围。

《通知》还要求强化数字化支撑。深入推进数字福建建设,优化升级数字政府应用创新,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赋能营商环境建设。坚持从市场主体满意度出发,完善营商环境数字化监测督导机制,从日常监测、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现场核验督导三方面客观反映营商环境现状,跟踪创新事项落实进展和成效,及时发现问题,督导解决问题,优化提升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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