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第一千六百零九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0702-21412G17
二、项目名称
国家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增储采购项目(第11包)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九州尚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永乐经济开发区恒业北七街6号及6号院24号楼101
被投诉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01号(园区)
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以下称采购人)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
相关供应商:天津祥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祥安公司)
地 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滨工业园京滨睿城4号楼604室-42(集中办公区)
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1.代理机构在评标过程中要求投诉人电话澄清,不符合法定书面形式的要求,且澄清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供应商实行差别歧视待遇。2.样品测试环节的不科学合理、不公平。3.祥安公司中标产品不符合《脉冲气压喷雾水枪通用技术条件》强制标准要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事项1部分成立,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
鉴于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责令采购人、代理机构就未依法进行澄清、未依法编制招标文件的问题限期改正。
财 政 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