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五百七十一号)
一、项目编号:JC-HG20210145
二、项目名称:2021年黑龙江边检总站手持式移动警务终端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易海嘉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诉人)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太师屯镇永安街143号镇政府办公楼415室-3314(太师屯镇集中办公区)
被投诉人: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当事人: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以下称代理机构)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388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部分的技术参数指向特定供应商。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
财 政 部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