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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国务院办公厅:部分地区“未批先建”“先建后补”违规兴建楼堂馆所

2022年01月10日 打印 收藏

  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楼堂馆所建设管理,10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对部分地区违规建设楼堂馆所情况进行通报。

  通报指出,近期,审计署审计发现,一些地区不顾自身财力状况,在政府债务沉重、风险突出的情况下,违反财经纪律和管理制度兴建楼堂馆所。青海、宁夏、贵州、云南等4个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较高的地区,有8个项目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

  其中突出存在的问题有:

  一是执行财经纪律松弛。有的地方漠视财经纪律,在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或安排财政资金用于宾馆维修改造和运营,违反了预算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如,宁夏闽宁会议中心在无建设主体、无资金来源的情况下直接委托企业开工建设,项目一度因资金缺乏而停工,依靠财政支持才完成建设。

  二是规避项目审批程序。有的地方采取“未批先建”“先建后补”或以政策文件、会议代替审批等方式规避审批,违反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如,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直接以政府文件作为建设依据,未履行审批手续。宁夏闽宁会议中心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直接开工建设,边实施边补手续。

  三是钻制度空子搞变通。有的地方模糊政府和企业界限,混淆业务用房和办公用房界限,违规兴建会议中心,违规使用业务用房,违反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等相关制度规定。如,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以业务用房名义建设,实际违规将部分业务用房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遵义市以国有企业经营项目名义建设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并通过财政注资、补贴等方式给予支持。

  据了解,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关地方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已积极开展整改工作。

  通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把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作为重要财经纪律落实到位。强化项目审批管理和财政支出约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和规定,防止变相规避审批程序,从严审批楼堂馆所建设项目,加强国有企业投资监管。要加强预算安排与项目审批的衔接,未经审批一律不得安排预算,落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对违反财经纪律、不顾偿还能力盲目举债上项目、变相规避审批程序等问题加大核查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等方面作用,加强对本地区楼堂馆所建设的全方位监督,对违法违规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肃查处、问责到人,让违法违规和失职渎职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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