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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 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09月27日 打印 收藏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

服务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篇  招标公告........................................................................... 1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4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5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7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14

第六篇  合同................................................................................. 19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27



第一篇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1ZFJ-FW02

项目名称: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年共150 万元(50万/年)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伍拾万元整(¥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现公开采购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通过定期调研掌握全省高速公路路面、桥梁、滕道养护技术状况等情况,了解行业动态,明确路、桥交安等养护最新技术要求,梳理统计支队季度监管工作,进一步指导行业监管工作,促进全面规范提升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保障基础设施质量和正常营运。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方式: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6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提供正本份数: 1份;副本份数: 4份;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WORD格式及PDF 格式,∪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 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地址:南京市石鼓路69号交通大厦14楼

联系方式:杨升(联系人)  025-84329722(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6幢A座6楼

联系方式: 许鹏、王核(联系人)  025-87715160(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鹏

电 话: 025-87715160 


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需对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掌握全省高速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等技术状况和养护管理情况,提出养护管理问题与建议,研判高速公路养护发展趋势,定期形成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分析报告,且将全省高速公路桥梁、隧道养护管理情况报送交通运输部。

二、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按季度和年度对全省高速公路路面、桥梁、隧道、交通安全设施、服务区、收费站等养护管理及行业监管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专业化整改建议,为高速公路养护管理行业监管部门的工作开展提供技术支撑和决策依据,进而全面规范、提升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与要求

(一)养护管理分析季度、年度分析与趋势研判

主要包括:

配合开展全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分析调研工作,安排技术人员和车辆参加调研,形成分析报告。包括内容有:高速公路总体技术状况分析情况,重点养护工程监管情况,各支队行业监管情况,重大养护管理事件情况,行业动态,趋势研判,问题和建议等等。报告期数:本年度第一、二、三季度分析;年度分析报告(暨四季度分析)

(二)日常养护管理分析技术支持

选派1-2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驻点服务,包含所有费用。

(三)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养护分析工作。


 

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36个月。

2、服务地点:

江苏省。

二、合同费用

1、本合同为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包括乙方完成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设备、设施费、差旅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资料费、研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合同费用不随工作内容的变化而调整。

2、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收到相应首付款发票后10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18%,即           元;

合同签订当年,供应商完成第一年度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5%,合计           元;

合同签订次年,供应商完成第二年度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4%(最多不超过50万元),合计           元;

合同签订第三年,供应商完成第三年度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费价的30%合计¥           元;

合同尾款(签约合同价的3%)计¥           元在第四年当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已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后支付。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税务发票。因乙方未能根据合同提交相应票据和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三、其他

1、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一、资格审查

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检查因素

检查内容

1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书面声明原件(见格式文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特定资格条件

 

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提供相关截图]

截止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当日,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提供相关截图]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标段)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代理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审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3

投标保证金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价格、商务、技术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一)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投标方案

每个标段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报价唯一

只能在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篇要求

4

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第三篇要求

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二)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三)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然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

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保留两位小数)。汇总各项得分应该评标委员会各项打分的平均值。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标段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

三、评标标准

综合评分法:

(一)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

评审因素及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30分)

类似业绩

(10分)

(1)2016年1月1日以来,供应商承担过高速公路、桥梁养护或管理相关咨询项目的,每有1个业绩,得1分,满分5分。

(2)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有任意一项得基本分3分;每增加1项,加1分。满分5分。

资信评价等级

(5分)

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公路)资信,得5分;具有工程咨询乙级(公路)资信,得2分,其它不得分。

企业获奖情况

(5分)

投标人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或省级工程咨询一等奖,有1项得2分,每增加1项加1.5分。满分5分。

人员资格和能力(10分)

1)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得2分,具有正高级(含研究员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得4分;

2) 各分项(道路、桥梁、隧道、交安)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每人得1.5分,具有中级职称每人得1.0分,最高得6分;

 

 

 

 

技术部分

(55分)

 

 

项目的理解与认识(5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工作背景、行业动态的熟悉程度以及本项工作开展的依据、目的、要求的理解程度进行评分。

熟悉行业动态,工作开展的依据、目的、要求的理解准确到位得4.1~5分;

行业动态及工作依据、目的、要求认识一般,得3.1~4分;

行业动态及工作依据、目的、要求认识不足,或缺乏相关内容,得0~3.0分;

总体实施思路和组织管理

(15分)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总体实施思路(目标是否明确,思路是否清晰,总体架构布置是否合理)和组织管理(管理方案的可操作性)进行评分。

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总体架构布置合理,组织管理方案得力可行得12.1~15.0分;

目标、思路较清晰,总体架构布置较合理,组织管理方案较得力得9.1~12.0分;

总体实施思路和组织管理基本内容空洞、缺失,或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0~9分。

本项目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

(15分)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拟对策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进行评分。

重点、难点理解准确到位,措施得力、针对性强得12.1~15.0分;

重点、难点分析理解基本到位,措施较得力得9.1~12.0分;

重点、难点分析不够,达不到项目基本要求,或缺乏实质性内容得0~9分。

项目管理计划与安排

(10分)

根据供应商编制的进度计划(节点的分布是否清晰、合理)及相关措施的有力程度进行评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科学合理,措施得力、可操作性好,得8.1~10.0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总体合理、可操作性较好,得6.1~8.0分;

项目管理计划安排内容欠完整,或缺乏实质性内容,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得0~6.0分。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10分)

根据保证技术支持工作的精度的技术措施、技术支持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进行评分。

内容全面,措施得力、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好,得8.1~10.0分;

内容基本齐全,措施较得力,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得6.1~8.0分;

基本内容欠完整,或缺乏实质性内容,难以满足本项目要求,得0~6.0分。

报价部分

(15分)

1.评标价: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后的投标报价(小微企业应扣除10%的价格参与评审)。

2.评标基准价:所有评标价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

3.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分。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磋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当按照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一) 

 

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二)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

1、关于政策性扣减

1.1本项目执行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21〕34号),对符合《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2如响应人认定本企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需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企业签署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注:

① 报“中小企业声明函”需严格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进行。

②若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1.3依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1.4依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四、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二)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四)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六)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七)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拒绝联合体投标时适用);

(八)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五、废标条款

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五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一)投标人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三)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四)法律责任

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将按规定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一)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项目商务要求;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投标人须知;合同;投标文件格式等七部分组成。

(二)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书面形式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原则上采用软面订本,同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

(一)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部分和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投标人应按照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和装订,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委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二)联合投标

不允许。

(三)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另外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推荐采用光盘或U盘为文件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六)投标报价

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 本项目为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投标人完成所有工作内容和提供完整的工作报告(成果)需的人工费、设备、设施费、检测费、差旅费、调查费、劳务费、咨询费、会务费、资料费、研究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即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清单汇总中的投标总价。合同协议书一经签订,除合同另有明确规定外,合同总价一概不予调整。

(七)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若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标段编号、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以及电子文档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

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误投、丢失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3.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收。若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其投标文件必须按标段分别编制、装订、密封、递交。

四、开标

(一)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二)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三)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和采购人代表参加。

(四)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开标一览表》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五)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等,评标时不予承认。

(六)开标过程应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并存档备查。

(七)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见第四篇“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内容。

六、定标

(一)定标原则

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

(二)定标程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4.中标人变更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七、中标通知书

(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一)询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

(二)质疑

1.质疑内容、时限

1.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2 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3中标结果公告期限为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投标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三)投诉

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时间除外)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

九、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不单独计列。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2年10月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标准计算,且一个采购项目收费不得超过15万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十、签订合同

(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二)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四)中标人履约完毕后,采购人应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约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第六篇  合同


合同编号: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政府采购合同

(服务类示范文本)

                           

 

 

 

项 目 名 称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采购项目

甲方(买方):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服务名称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采购项目   

1.2 服务范围、内容及服务要求

通过定期调研掌握全省高速公路路面、桥梁、滕道养护技术状况等情况,了解行业动态,明确路、桥交安等养护最新技术要求,梳理统计支队季度监管工作,进一步指导行业监管工作,促进全面规范提升江苏省高速公路养护管理水平,保障基础设施质量和正常营运。

1.3 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域)

1.3.1本合同服务期限自           日起,至           日止(合计3年)

1.3.2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地点(域): 江苏省                                                              

二、合同金额

2.1本合同金额按照第 1种方式明确:

(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                  元(¥        元)。

(2)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   元(¥  /    元),合同实施过程中单价不予调整,结算的服务费用以最终实际发生的服务数量为准。服务单价确定方式:   /   

(3)本合同为其他非固定总价合同,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 元(¥ 元),服务费用计算方式: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相关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相关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2关于合同金额计算的补充约定事项:                              

三、合同履行

3.1本合同范围内服务的提供参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以及乙方响应文件承诺的具体要求履行,甲乙双方通过补充条款进行特殊约定的从其约定。

3.2补充条款:                                                      

四、服务成果内容和形式

4.1本合同应提交的成果内容、完成期限、成果形式及相关要求:

1)完成各年度第一、二、三季度分析;年度分析报告(暨四季度分析),主要内容包括:高速公路总体技术状况分析情况,重点养护工程监管情况,各支队行业监管情况,重大养护管理事件情况,行业动态,趋势研判等;

2)日常养护管理分析技术支持。选派1-2名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驻点服务,承担相关所有费用;

3)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养护分析工作。  

五、履约验收

5.1甲方依据采购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乙方响应文件的承诺(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对乙方提供的相关服务或交付的工作进行阶段性验收及总体验收。

5.2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方有权依据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款项支付

6.1 本合同款项采用以下方式支付:

合同签订后,在收到相应首付款发票后10日内支付首付款,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18%,即           元;

合同签订当年,供应商完成第一年度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价的15%,合计           元;

合同签订次年,供应商完成第二年度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价的34%(最多不超过50万元),合计           元;

合同签订第三年,供应商完成第三年度合同项目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签约合同费价的30%合计¥           元;

合同尾款(签约合同价的3%)计¥           元在第四年当采购人确认供应商已完成相关后续服务后支付。

    6.2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项前,应收到乙方提供的与应付款项等额的税务发票。因乙方未能根据合同提交相应票据和资料,导致甲方未能如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延期付款责任。

七、争议与纠纷处理

7.1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处理:

1)申请仲裁,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提起诉讼,约定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知识产权

8.1 乙方应保证为履行本合同交付的工作成果、使用的技术手段或提供的服务内容涉及的各方面均享有完全的法律权利或获得充分的授权。乙方因自身的权利瑕疵或侵权行为使得本合同履行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九、产权归属

9.1 本项目的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如下: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技术成果及知识产权均归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本合同项下的技术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标的额 20 %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损失

十、权利和义务

10.1 甲方权利

10.1.1甲方有权对乙方依照合同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

10.1.2甲方有权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和处理,若发现乙方完成的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不符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造成甲方损失,还应承担违约责任。

10.2 甲方义务

10.2.1 在能力范围内,配合乙方履行本合同,尽量为乙方的履约提供必要的支持。

10.2.2 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款项。

10.2.3 合同履行完毕后,及时组织验收。

10.3 乙方权利

10.3.1 乙方有权依约收取费用。

10.3.2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除合同约定和乙方承诺以外的其他要求。

10.3.3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在服务过程中的不正当要求和违规行为,并可以依法主张其合法权利。

10.4 乙方义务

10.4.1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甲方的利益。

10.4.2 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到诚实、守信。

10.4.3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以服务进程进行管理与控制,包括制定方案、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设施设备,按期组织实施,交付项目成果,保证服务项目质量。

10.4.4乙方应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行本项目服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若需上路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本项目服务人员、车辆及设备等的安全。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交通、生产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以及与其他第三方发生的任何纠纷或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十一、违约责任

  11.1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或未按照甲、乙双方最终商定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本项目,每延期一日(或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延期超过 30 或者延误服务确认3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11.2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每延期一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3 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总数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延期付款超过 30  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11.3因乙方工作失误而造成的破坏或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或修复完好的责任,由此而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1.4如因乙方服务工作不及时或者质量不能满足合同要求,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进行服务,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11.5如发生违约事件,履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时,应当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内容包括违约事件、违约金、支付时间和方式等,违约方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于7日内答复对方,并支付违约金。

  11.6其他违约责任约定:                                  

十二、保密条款

    12.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获知甲方信息资料均负有保密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如违反本条款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法定或约定应向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提供的除外。

    12.2乙方对所获得甲方的保密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不受本合同解除的限制,直至保密信息已进入公共渠道或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无须再负保密义务为止。

    12.3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应当另行签订保密协议,以保密协议的约定为准。

十三、转包或分包

13.1 本合同范围内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组织实施,不得转让他人。

13.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给他人。

十四、履约担保

14.1 本合同履约担保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提供:

(1) 乙方不提供履约担保。

(2) 乙方提供银行保函,保函金额为合同金额的   %,计人民币          元,     (¥        元),到期日为_______

(3) 乙方采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在合同签订前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纳。合同履行结束后___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无息退还)。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合同条款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额。

若根据合同约定或因其它任何原因使该项履约保证金被甲方扣除或经协商抵扣或用于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损失等情形减少而不足本合同履约保证金规定数目的,乙方应当在该情形出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日内将其补足。

十五、其他条款

                                                                         

十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6.1 合同及附件;

  16.2成交通知书;

  16.3采购文件和乙方的响应文件;

  16.4采购过程中有关补充资料和澄清文件等(如有);

  16.5 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

  上述文件内容互为补充,如有不明确,由甲方负责解释。

十七、不可抗力

  17.1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积极采取措施以减轻或消除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事件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提供事实性证明。

  17.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由双方

协商确定)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7.3因不可抗力使合同不能如期履行时,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延期履行或终止本

合同。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他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 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国家合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8. 3 本合同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文书写。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住所地:                          单位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

服务采购项目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索引表(参考)

 

序号

资料名称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

备注

资格审查资料



招标文件文件要求

供应商提供资料情况



























详细评审资料



招标文件要求

供应商提供资料情况































注:本表可以扩展。

 

 

 

目 录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二)技术方案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三)基本情况表

(四)主要服务人员汇总表

(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六)其他主要组成人员简历表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五)书面声明(格式)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一、经济文件

(一)开标一览表

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


投标报价


大写


备注:  

 

 

 

投  标  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开标一览表按格式填列;

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二)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分项

单位

分项单价(元)

数量

分项小计

(元)

1)年度报价明细

1

人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工资、社保、公积金、法定节日加班等人工费用)





2

办公经费(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等)





3

其他





4

管理费





5

税费





6

……






年度报价合计


2)总报价(3年度)


报价总计(3年度)

人民币(大写):         圆整

(¥:           元)

 本表总计栏以上可根据相关规范调整编制。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此表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行数。

 

二、技术文件

(一)技术条款差异表

条款编号

差异说明


……



















 

投  标  人: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如完全符合可填写“无差异”;

2.该表可扩展;

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


(二)技术方案

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项目的理解与认识

2、总体实施思路和组织管理

3、本项目重点和难点分析及对应措施

4、项目管理计划与安排

5、质量、进度保障措施

6、 其他

 

注:1、请投标人根据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评分要点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三、商务文件

(一)投标函(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                               。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

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

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投标总价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

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

八、我方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九、我方理解,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十、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二)商务条款差异表

招标项目名称:

序号

差异说明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投标人公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 项目商务要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如完全符合可填写“无差异”;

2.该表可扩展。


(三)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资质情况


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网址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

姓名


电话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备注


注:1. 本表后应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等复印件。


(四)主要服务人员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姓名

年龄

学历

专业

职称

执业证书及证书号(如有)

承当过同类

项目

















































































 


(五)项目负责人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执业资格




已完成同类项目情况

甲方单位

同类项目名称

规模

金额

完成时间

证明人

是否为国检项目








































注 :1、 需附项目负责人学历、职称、执业资格证明、个人业绩及获奖情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其他主要组成人员简历表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专业


从事本专业时间


职务


职称


执业资格


主要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项目名称及规模

该项目中任职











注 :1、 需随此表附上人员的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个人业绩、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合同金额

(万元)

甲方单位名称

甲方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是否为国检项目

1








2








3








4








5








……








:1、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证明等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二者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可。

 

 

 

四、其他

(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二)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不填写)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高速公路养护管理定期分析与趋势研判服务采购项目(2021ZFJ-FW02)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四)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

 

 

五、资格文件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在                       (投标人名称)任    (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字负全部责任。

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注:

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

 


(四)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帐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单位可以提供书面声明。


(五)书面声明

 

招标项目名称:                                               

 

致:                   (采购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郑重声明,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在合同签订前后随时愿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单位还同时声明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以及新成立的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承诺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


(七)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2、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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